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,审议并通过了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(草案)》,讨论并原则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
会议认为,1997年9月国务院下发《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》以来,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是好的。为了进一步规范具体操作,并将这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,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(草案)》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、享受条件、审批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。
会议认为,近几年来,随着改革的深化、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,1993年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已难以完全适应新的情况和要求,因此,迫切需要对《产品质量法》进行修改、完善。
会议通过的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(草案)》经修改后,由国务院发布施行。会议原则通过的《产品质量法修正案(草案)》,待进一步修改后,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